一、京冀通勤人员登记备案材料相关政策 (一)适用人员: 居住在香河,工作地在北京;居住在北京,工作在香河。 (二)登记备案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 2.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通勤人员建档立卡表》(见附件1) 4.单位工作接收证明原件或扫描件打印一份(见附件2); 5.本人二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街)递交申请材料,由社区(村街)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录入。 (四)登记备案作用: 申请材料审核录入后,“香河卫生健康”公众号通勤人员二维码会变为蓝码,可作为通勤人员凭证,并不作为进京依据,进京仍需遵守北京防控政策,听从北京检查站指挥。 (五)通勤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将通勤人员纳入重点人群管理,除每周通勤可以达到核酸检测两次及以上(中间间隔48小时以上)的通勤人员外,其他通勤人员要保证每周两次核酸检测(中间间隔48小时以上)。核酸检测时不在香河的通勤人员,需在所在地进行检测,所有通勤人员需将检测结果及时向香河所居社区(村街)报备。 (六)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失效条件:经大数据排查,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条的,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即自动失效: 1.不满足通勤条件的,即每周往返京冀不足2次且每月累计往返京冀不足5次; 2.每周两次的核酸检测漏检且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未进行补检的; 3.将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借与他人使用或私带其他无蓝标人员躲避查验的; 4.隐瞒行程或未将行程主动报备的。 二、离香河进京政策 1.全县继续实行“非必要不出县”原则。进京人员进京前须确保目的地单位接收,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进京后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级行政区域; 2.通勤人员进京须持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后续查验政策以北京要求为准; 3.因特殊原因确需进京的非通勤人员,除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北京健康宝绿码外,须由居住地所属镇(街道)出具证明并进行备案登记。 三、离京进入香河相关政策 (一)持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人员 凡持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返回香河人员,在路口查验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后直接放行。 (二)未持通勤人员二维码蓝标人员 非京冀通勤人员,非必要不得返回香河,特殊情况确需返回香河的: 1.提前24小时向所居住或工作的村街、社区或用工单位报备;2.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持香河县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居住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 4.签订《进(返)香人员承诺书》; 5.由镇区工作人员点对点接回并落实防疫措施。 四、外出暂不返香人员相关政策 1.外出暂不返香人员需向所在镇区报备,由镇区登统备案,签定承诺书(见附件3),出具离香证明(见附件4); 2.外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各卡口留存离香证明,核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予以放行。 以下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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