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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19家线下实体店试行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善美保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围绕电子商务、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消费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放心”。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98家。

本次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试点单位的选择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原则,重点从2018年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中选取。首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试点单位重点有:保定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北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先天下广场分公司、保定钟楼商场有限公司、河北保百集团、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保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保定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货分公司、保定市四通时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保定市前卫路家具城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共9家企业的19家门店,其中保百集团、茂业百货、信誉楼、前卫路家具城名下的全部门店参与此次试点工作。

“无理由退货并不等于退所有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各试点单位已经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了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同时消费者退货时应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随同商品一并退回。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同时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按照《保定市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试点单位应作出不低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但是目前保定市信誉楼、保百、北国等单位均已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部分单位甚至承诺15日乃至30日无理由退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试点单位已将承诺内容在其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标注、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进行公开展示,为消费者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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