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府东街》是大众网·菏泽打造的时政栏目,论时事,说热点,用别样视角,表达菏泽态度。 6月2日,噩耗传来,武汉被撞身亡小学生母亲从24楼跳下坠亡,这则消息一经曝光后立马冲上热搜,起初大家还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消息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孩子父亲也已处于崩溃的边缘。有知情人士称,孩子母亲生前曾遭受网暴,被别人指责在镜头面前打扮精致以便成为网红。恶语伤人六月寒,网络暴力如同洪水猛兽吞噬掉孩子母亲年轻的生命,再一次冲溃了这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 众生苦网暴久矣!近年来,被网暴围攻甚至扼杀的生命又岂止一条?他们其中有事故的受害者,有青年学生,有未成年人,有孩子家长,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标签,就是“无辜”。今年2月,因一头粉红色头发而被网暴的95后女孩郑灵华去世了,在此之前,她遭受的谣言和网暴,持续了将近半年。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悄无声息地凋谢,一群又一群“施暴者”还在肆无忌惮地敲击键盘,我们期待的文明网络空间该如何构建?治理网络暴力又该如何破题?让我们一并厘清这样几个关系。 全息媒体≠自由媒体 信息时代成就了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领域形成了全程媒体、全员媒体、全息媒体、全效媒体的生态,我们允许全息媒体在我们呼吸的须臾传播海量的信息,但绝不允许他们如同我们的呼吸一样自由。 监督≠曝光 媒体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监督方式之一。全媒体时代,包括各大商业平台在内的媒体把对社会各行各业的监督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随时都有可能被曝光在媒体的聚光灯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无处不在的“自媒体”竞相发挥监督作用,我们需要厘清的是,真正的监督绝对不能一“曝”了之。 曝光请勿侵害他人隐私。为了抢“首发”,加上很多人不是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曝光于网络的“新闻”往往对当事人的相貌、车牌、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缺乏有效处理,导致当事人很容易被“人肉搜索”,如果正好赶上当事人的一些言行犯了网友的“众怒”,那么接下来面临的极有可能就是一场“网暴”。 曝光请勿随意粘贴标签。发端于网络的“新闻”能够大量传播,很多都得益于吸引眼球的“标题”,而平台编辑为了获取大流量的传播,往往给新闻本身或者当事人贴上种种标签,比如95后女孩郑华灵,就因为染了红色头发就被贴上“行为不端”的标签,刚刚坠亡的被碾压孩子母亲也因为在孩子死后语气冷静被冠以“别有用心”“恶意索赔”的标签,这些不假思索的标签很有可能将网络舆论引入歧途,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而成为“网暴”的导火索。 曝光请勿聚焦特殊群体。网络媒体对社会热点进行无差别的曝光,包括青少年学生、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甚至弱势人群,他们在舆论的聚光灯下是很难找到栖身的阴影的,但是这些特殊群体抗压能力较差,焦虑、压抑、痛苦的情绪可能很难找到出口释放、倾诉和排解,这种无差别的曝光“监督”更容易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流量≠正义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媒体与记者都是时代的见证者、记录者,也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大流量”的底线一定是“道义”,红线一定是法律,基石一定是正能量。如果弃守圭臬,以“流量”为正义,那么媒体尤其是商业平台必然牺牲新闻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靠猎奇和“摆拍”来吸引眼球、赚取流量,久而久之,也必然伤害受众的感情,让媒体变味,让新闻变质。因此,推动正能量实现大流量就变成媒体恪守“道义”的必然路径,让“好人”“美德”各种正能量音符起舞云端,尽可能挤压负面言论生存空间,才能更好地去保护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真正的“新闻价值”。 “意见领袖”≠哗众取宠 言论自由≠“网络喷子” 置身事外≠置身法外 许多年前,参与酒驾集中整治的交警叔叔们时常忙得不可开交,现在企图蒙混过关的“漏网之鱼”却寥寥无几,为何?酒驾入刑了!许多年前,妇联的小姐姐们往往因为调解各种家庭矛盾忙得“不亦乐乎”,现在接到的投诉电话却大幅减少,为何?家暴立法了!如果说酒驾害人害己,家暴伤害家庭,那么网络暴力却是真正的伤害他人而“喷子”自己却可以“置身事外”。但是,置身事外绝对不等于可以置身“法”外,网络文明呼唤“网暴”立法,从对无端发起网络暴力的“喷子”顶格打击到明确平台的监管、审核责任都应该写进法律条文里,形成对“网络暴力”围剿的持续攻势。一幕幕的人间惨剧、一桩桩滴血的案件都在愤懑地泣诉:网络不是真空,更不是“暗黑世界”!法律的弥天大网可以穿过云端,牢牢牵制住手机另一端的每一双手,劝君莫“网暴”,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为了让我们的网络环境如同我们居住的城市一般温暖,为了让每一个平台都成为令网民惬意的温馨港湾,为了让正能量充盈每一个网络新媒体作品,治理“网暴”再难也要破冰!打击“网暴”一刻也不能手软! 愿因“网暴”逝去的每一个生命化作星辰守望网络清朗!愿网络清朗不以山海为远!网络温暖不以日月为限!